很长一段时间,找不到人何以堪在哪里了,我知道是因为在广东汕尾事件中,七格的强硬态度的原因。今天半夜无事,无意中看见人何以堪又出现来,真是非常的高兴。所以把我4月24日写的《率性而言,凭心立论,忠于现世,望彼将来》贴到人何以堪来,以贺人何以堪重见天日。文章写得不怎么样,欢迎大家批评。但是,文章得内容我觉得和人何以堪的关闭是有着联系的:言论自由。
因为追求言论自由,七格不惜以身犯险,对社会中的不平之事以一种异常强烈的态度对抗来着自官方的各种压力。这种不屈服的精神,让我折服。因为当时关于汕尾事件的新闻全部被封锁,我想详细的了解事情的经过,当时无处可找,看见人何以堪里有相关的文章,但是当我正在看的时候,就被榕树下的管理员删除。事后,七格再次帖出所有的相关内容,并发布了他对于此事的强烈声明。结果大家也看到了,连人何以堪这个版块都被封锁了。
其实,我们都是手无寸铁的普通公民,我们仅仅是想了解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难道还怕我们会去造反吗?现在不是冷兵器时代了,我们没有武器,只有双手,而他们却有子弹大炮,我们造不了反,我们不可能像汕尾的警察那样,可以自由的把枪口对准谁就开枪。我们只是想知道,究竟谁错了,错在哪里,然后用言论的方式来追究犯错者的责任,以迫使犯错者对自己犯下对错误道歉并悔悟。因为,虽然今天受害的只是汕尾的那那些人,但是如果不遏制这样的风气,明天就会有更多的人被迫害,甚至我们自己。
当然,道歉只是一种形式,是本,不是根。要追究根在哪里,才是真正重要的任务。但是现实是怎么样的呢?我们连“讨要”这个形式上的道歉都变得不可能了。请注意,我们使用了“讨要”这个词语,不是我愿意把我们说得这么可怜,跟一个乞丐似的,我只是描述了一个现实。我为什么认定此事错不在农民?如果错在农民就不会如此严厉得封锁关于汕尾事件得所有新闻,平面媒体,电视新闻,网络等所有地方,全部都遭到封锁。在强权面前,哪家媒体还敢胡乱说话?我们的知情权在哪里?由于新闻的封锁,我直到现在也还没有搞清楚汕尾事件最后到底事怎么处理的,我相信,连“汕尾事件”这个名词都还不知道的人或许更多,这是不是一种悲哀?
说到我们的知情权,不得不联想到6月24日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突发事件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要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对新闻媒体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觉得这个草案简直是多余,它的出台是值得商榷的。这个草案就相当于是给那些地方官员了一个特权,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控制新闻媒体,封锁一切不利于他们的新闻言论。举个例子,官煤勾结的事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如果哪里的煤矿再次发生爆炸,而该煤矿又涉及到官煤勾结到事情。这时候,地方官员一定会站出来,不遗余力的封锁各种新闻,而且他们还可以拿出这个草案来对擅自报道的新闻媒体进行惩罚制裁。这个草案,岂不是成了为虎作伥的工具了?难道媒体报道遭遇强权干涉的事件还少了吗?
而且,我不明白草案中的“擅自报道”该怎么理解。七格在汕尾事件中,不理会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毅然把所有的新闻内容发在人何以堪,这样是不是就是“擅自报道”?某个政府领导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被新闻媒体抓住了线索。这使唤,知情的地方官员出面干涉媒体的报道,但是媒体还是报道了,这是不是也是“擅自报道”?什么新闻都需要经过过滤,我们看的新闻真实性还有多大?所有都新闻媒体以后都改叫政府代言人或者发言人吧。
孔子有句话,民可以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代统治者都把这句话用来作为他们愚民政策的指导思想,用尽各种手段来蒙蔽老百姓,以维护他们的统治地位。民者,普通百姓,社会公民,什么事情叫他们去做就是了,不需要告诉他们任何理由,老百姓只有绝对的服从。当然,这句话的解读还有另外很多意思,比如康有为、梁启超就说出了另外一种含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百姓都很可以了,就给他们自由,不管他们做什么说什么,都由他们去吧;如果老百姓还不可以,就先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素质,以达到使由之的目的。我是很赞同康梁这样的理解的,坚决反对统治者的愚民政策,我们要争取我们对公众事务的知情权。
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中,写得非常明白:“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这个草案,却要剥夺我们这个自由。新闻媒体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对政府行为、公告权利的监督,克林顿在位期间,犯了错误,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可以被弹劾,这就是新闻舆论发挥积极作用。而这个草案却是要公共权利来监督新闻媒体,主次颠倒,乾坤错位,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是不能接受的。如果长此以往,人何以堪啊!
最后,再次向七格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