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王令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请求立案无端被拒。在立案大厅内,王令遭遇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当王令问:“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王学林回答:“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4月11日《华夏时报》)
英国作家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是一个智慧的时代,又是一个愚昧的时代;它是信仰的新纪元,又是怀疑的新纪元;它是光明的季节,又是黑暗的季节。他生活在19世纪的英国,我生活在21世纪的新中国,隔了两个世纪,隔了几大洲几大洋,他说的那一席话,同样非常适合我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这个国家。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了,国家富强了,政治开明了,人民富裕了,法制健全了,这是各种主要媒体天天鼓吹的,这是时代的主旋律。但是,我们看到的却并不是完全如此,政治和自由在中国仍然像是一对反义词,富裕的也只是少数先富裕起来的人,贫富的差距还非常的大。法律法规到倒是颁布了不少,看起来是健全了很多,法律常识也普及了,但是,执法人员法律常识却好像还没有怎么普及,所以才会出现这样一句让人听到会目瞪口呆的狂妄之语: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让官本位思想深入人心,根深蒂固。《论语》:“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做官后就有权,有权就有利,所以权利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唐朝卢坦曾曰:“奔分寸之禄,走丝毫之利,如群蚁之附腥,聚蛾之投爝火。取不为丑,贪不避死。得以为荣,失以为辱。不由道以进退,不量能以授受。”只要一朝把官帽戴上了,权力在握了,在群众面前就是唯我独大,颐指气使,在上级面前就是唯唯诺诺,低三下四。官场的潜规则,宦海的浮沉浪,全都铭记于心里。
这位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大小也应该算是一个官了。我们可以想像一下,他的读书求学期间,念的也应该是法律专业,每天抱着各种法律方面的书籍啃呀咬呀,就是为了将来一朝能够学而优则仕罢。现在理想实现了,官当上了,就把读书时学的那些法律精神都忘记了,脑子里装的就完完全全是一些新中国历来官场中腐朽的思想了。我是官,什么都我说了算,我就是政策,我就是法律等等,到他嘴里,就成了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这样的霸权话语。有人说,法治的根本目的是建立法律语言的话语霸权或者说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的确应该维护法律的尊严,建立起法律语言的话语霸权。但是我们这位法院的庭长,却理解成要建立司法人员的话语霸权了,这是什么狗屁强盗逻辑啊。不过也不难理解,连河南某县的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都会说出我是县委书记我怕谁这样的话来,只有手中有权,哪还管他什么天高地厚啊。
法律是公平、平等、正义、秩序的象征,司法和执法人员首先就应该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平等、正义和秩序为己任,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而不是用法律来镇压人民,恐吓人民,维护自己的尊严和面子,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说出我就是法院这样的话来,只证明了他的狂妄无知,只说明了他在玷污法律这一神圣的词语。他行使的是人民赋予他的一种公共权力,他就应该用这公共权力来服务于人民。一个法庭的庭长,没有一点法律意识,不尊重法律程序,立不立案由他说了算而不是由法律说了算,甚至还说出我就是法院这样的“暴力话语”来,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们的民主化进程怎么加快?我们的法治社会怎么能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