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打开google.cn的首页,看到下面的备案号是京ICP证050124号:

再打开赶集网的页面,看到下面的备案号居然也是京ICP证050124号:

难道是google.cn或者是赶集网把备案放错了?于是我立即登陆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ICP证050124号这个号码,查到的信息是这个备案号是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赶集网,备案信息里根本就没有提到google.cn这个域名:

我的疑问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多了,于是继续在网上查询北京飞翔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最后,终于还是得到了一个答案,在sohuIT频道里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题目是《赶集网携手Google 代为运营Google.cn域名》,文章说,根据有关规定,Google如果自己申请ICP证需要280个工作日。这对急于拓展中国市场的Google来说,这是不可等待的。因此,Google选择了让拥有ICP证的赶集代为运行其.CN域名的策略。Google中国公关负责人表示,Google与赶集网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赶集网帮助Google中国运行Google.cn域名,Google则为赶集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这是双方受益的事情”。同时,Google品牌知名度将有助于赶集网的快速发展。现在,在赶集网的首页已经可以看到Google的Logo。
这个问题虽然得到了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不一定就可靠(因为我们能够看到的信息基本上都是经过过滤了的),但是我没法再了解到另外的信息,也只有暂时相信他们的说辞。不过另外一个疑问又产生了:难道google、百度、搜狐、新浪和网易等等这些赚钱都赚疯了的网站还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吗?他们为什么非要去备这个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号?我不知道这个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该如何来定义了。前段时间个人网站备案抓得很紧,我以为这个信息产业部只针对我们这些个人的小网站,没想到连google这样的网站也要来备一下这个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案,百度、搜狐等是在中国内地,肯定不敢起来叫板的,这就不说了,但是google也只有妥协,哎。前段时间看到google拒绝向美国政府提供他们的用户搜索资料,我还感觉他们挺拽的,居然敢和政府叫板,在中国,却还是只有妥协。这只有用《天下无贼》里刘德华怪腔怪调说的那句话来讲:莫办法呀!
随后,我又看到了laolu的msn上有这样一句评语:妥协,克隆,排他性协议。入乡随俗。
悲乎,中国的互联网。
附录:
使 用 声 明 ·关 于 备 案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的备案信息有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的,电信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登陆本网站履行备案手续前,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当将备案电子证书放置到指定的网站目录下。否则,在电信管理部门进行未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清查时,将被视为未备案处理。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